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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享 |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⑧

  • 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
  • 浏览量:87
  • 发布时间: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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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群众关切,解读民生政策,“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专栏,解读我省最新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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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为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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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流动党员党组织一般不接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纳入单位所在园区、楼宇、商圈或街道、社区等党组织。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等党组织。


【END】


来源:江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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