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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享 | 最新!一次性求职补贴 |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①

  • 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
  • 浏览量:89
  • 发布时间: 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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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群众关切,解读民生政策,“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专栏,解读我省最新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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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为

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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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象范围

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2

政策内容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不重复享受。

(1)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来自城镇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6)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

3

申请流程

毕业生个人申请→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报→人社部门复核→发放补贴资金。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赣服通”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不便网上申请或需要补充申领的,可向所属院校就业之家线下申报。

电脑端:

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全部→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网上办理。

移动端:

(1)搜索微信小程序“江西就业之家”→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点击进入。

(2)进入赣服通APP→部门专区→“人社专区”→我要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3)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社”→微服务→我要办事→我要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

4

申请材料

如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未能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须按照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如下:

(1)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②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③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④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⑤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6月3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中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零就业的情况说明、与户主的关系等。

⑥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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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END】


来源:江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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